先記住這一點

歐盟沒有適用於所有產品的統一 DPP 截止日。“計劃通過細則的年份”不等於“企業必須執行的日期”。

先分清三種日期

本文於 2026 年 9 月 14 日核對,覆蓋主要關注類目,並非所有行業法規或豁免的清單。ESPR 於 2024 年 7 月 18 日作為框架法規生效,具體產品義務仍取決於相應細則。閲讀日期時,必須同時核對適用範圍、過渡條款及後續修訂。

參考來源: EU · Ecodesign for Sustainable Products Regulati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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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表的日期含義
類型應該如何理解
法規生效法律框架開始生效,其中不同條款可以在更晚日期才適用。
計劃通過歐委會計劃通過相關措施,屬於指示性安排,不是企業強制執行截止日。
護照義務適用對規定範圍內產品生效的明確日期,或法規規定的觸發條件。

電池:2027 年 2 月 18 日

《電池法規》(EU) 2023/1542 第 77 條規定:自 2027 年 2 月 18 日起,投放市場或投入使用的輕型交通工具(LMT)電池、容量大於 2 kWh 的工業電池,以及電動汽車電池須有電池護照。工業電池的門檻是“大於 2 kWh”。不能把這個日期擴大為所有便攜式電池或啓動、照明和點火(SLI)電池的護照截止日。

參考來源: EU · Regulation (EU) 2023/1542, Article 77: Battery passport

玩具:2030 年 8 月 1 日

《玩具安全法規》(EU) 2025/2509 第 19 條規定玩具數字產品護照;法規的一般適用日期為 2030 年 8 月 1 日,部分機構與執法條款更早適用。第 57 條對該日期前已依照 2009/48/EC 指令合規投放市場的玩具設有繼續供應的過渡安排。應先確認產品是否屬於該法規範圍內的玩具。

參考來源: EU · Toy Safety Regulation (EU) 2025/2509, Articles 19, 57 and 59

洗滌劑:2029 年 9 月 23 日,並有過渡安排

法規 (EU) 2026/405 一般自 2029 年 9 月 23 日起適用,第 21 條要求洗滌劑與終端用户表面活性劑具備護照。第 36 條允許此前依舊法規合規投放市場的產品繼續供應,不限期限;對 2029 年 9 月 23 日起至 2030 年 9 月 23 日前依舊規則合規投放市場的產品,則允許供應至 2030 年 9 月 23 日。這屬於獨立行業法規,不能套用 ESPR 紡織品的時間安排。

參考來源: EU · Regulation (EU) 2026/405, Articles 21, 36 and 37

ESPR:以下為計劃通過年份,不是護照截止日

下表整理歐委會 2025 年 4 月 16 日發佈的 COM(2025) 187 final 工作計劃第 2.2.1 節,記錄的是計劃,並非已通過細則的實時登記表。實施前須在 EUR-Lex 查找該產品的最終法案,確認 DPP 要求和適用日期。ESPR 對授權法案原則上規定自生效至適用至少 18 個月,但存在法定例外,不能僅憑一個年份推算法律截止日。

參考來源: European Commission · Ecodesign and Energy Labelling Working Plan 2025–2030, COM(2025) 187 final (16 April 202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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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–2030 工作計劃 · 指示性通過時間
產品 / 措施計劃通過護照適用時間
鐵與鋼2026 年以產品最終細則為準
紡織品 / 服裝2027 年不是 2027 年護照截止日
輪胎2027 年以產品最終細則為準
2027 年以產品最終細則為準
傢俱2028 年以產品最終細則為準
牀墊2029 年以產品最終細則為準
可維修性橫向要求2027 年範圍與義務以細則為準
電氣電子產品再生含量與可回收性2029 年並非所有電子產品的統一 DPP 日期

建築產品:按授權法案觸發日期

《建築產品法規》(EU) 2024/3110 將製造商的護照義務與第 75(1) 條建立建築 DPP 系統的授權法案掛鈎:自該授權法案生效起 18 個月後適用。第 22(7) 條和第 80 條規定了這一觸發機制。法規的一般適用日期本身不是護照啓用日期,項目排期前須核對第 75 條法案及具體產品覆蓋範圍。

參考來源: EU · Construction Products Regulation (EU) 2024/3110, Articles 22(7), 75 and 80

這些類目需要單獨核對

ICT 通過橫向措施及部分能源相關產品工作推進,並無適用於所有電子產品的單一截止日。工作計劃的能源產品表包含不同通過年份,部分延續至 2030 年,而且可能針對生態設計或能效標籤,而非 DPP。鞋類與紡織品單獨處理,鞋類研究計劃於 2027 年底完成,不代表護照適用日期。洗滌劑、塗料和潤滑劑未納入首份 ESPR 計劃,也不等於免除其他行業法規義務。

參考來源: European Commission · Ecodesign and Energy Labelling Working Plan 2025–2030, COM(2025) 187 final (16 April 2025)

把時間表轉化為準備記錄

Only1 建議按產品組建立記錄:產品定義、投放市場場景、適用法案與版本、護照觸發日期、數據負責人及證明材料。指定人員在採購和發佈前複核官方公告。本文是註明核對日期的知識整理,不是自動更新的合規服務。

來源與延伸閲讀

本文由 Only1 根據下列公開資料整理;標準或法規的完整要求,請查閲來源方發佈的原文。

EU · Ecodesign for Sustainable Products RegulationEU · Regulation (EU) 2023/1542, Article 77: Battery passportEU · Toy Safety Regulation (EU) 2025/2509, Articles 19, 57 and 59EU · Regulation (EU) 2026/405, Articles 21, 36 and 37European Commission · Ecodesign and Energy Labelling Working Plan 2025–2030, COM(2025) 187 final (16 April 2025)EU · Construction Products Regulation (EU) 2024/3110, Articles 22(7), 75 and 80